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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投资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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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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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
改进机关作风 优化政务环境
-省政府17个厅局向社会公开承诺
省地税局局长 卢晓中
省政府第七次全体(扩大)会议之后,我们迅速贯彻落实,于6月初制定出台了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首办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》等一系列制度措施。今天,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:
一、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。对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项,各级地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已公示的首办负责制执行,实行内转外不转,并联审批,由首办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办理或办结。对符合条件的,立即受理;对手续不齐全的,必须一次性告知,逾期不告知的,视为受理。
二、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。对纳税人申办的12大类70多个涉税事项,尤其是急办的、难办的和密切关注的税收优惠等事项,有法定时限的,各级地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已公示的比法定时限缩减40%的限办时限办结,没有法定时限的,必须按照已公示的限办时限办结。纳税人关注的热点,如:规定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,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,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;1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,法定时间为60个工作日,县级地税机关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,省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;税务登记法定时间为30日,必须在10日内办结;纳税申报、税款缴纳等法定时间为10日,必须即时办结。
三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。除税法明确规定必须由省局审批的事项外,其他审批事项已经全部下放并已公示。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部门、办理事项须提供的资料、办事程序、限办时限、法定时限及法定依据也已向社会公示。我们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做到严格执行,必须在办税服务厅张贴"办税指南",让纳税人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。
四、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。对应办不办、超出限办时限、违规多征少征税款、违反规定乱收费、乱罚款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等44种税务行政过错行为严格按照已下发的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》,实行诫勉教育、取消执法资格、行政处分等13种形式的责任追究,切实通过督查、明察暗访等形式抓住不落实的事,处理不落实的人。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,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,决不姑息。
五、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多元化服务体系,支持山西发展。认真落实已出台的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工作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坚持依法征税、征费,坚决不收"过头税",坚决不乱收费、乱罚款,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,优化税收法制环境,稳定提供财力保障,落实税收优惠政策,完善纳税服务体系,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。
六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省地税局的举报、投诉、咨询电话是0351-4052212、4155977、4050160。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请省政府放心,请社会各界放心,请广大纳税人放心,我们一定会不折不扣地践行承诺!
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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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商务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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